个人申办临时身份证
发布日期:2015.08.05 来源:-
【事项名称】
个人申办临时身份证
【办理机构】
红星区公安局户政科
【办理条件】
急需申办临时身份证的,应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交验证明证件后,由派出所开具证明,到各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科办理。
【所需材料】
公民办理临时身份证应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1) 本人居民户口簿;
(2) 所在派出所出具证明;
(3)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彩色大头照片两张(经常戴眼镜的公民应交戴眼镜的照片)。
【办理程序】
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由派出所出具证明,到分局户政处当即办理。
【办结时限】
当日完结。
【收费标准】
办理临时身份证收费标准10元。
【收费依据】
经市政府、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批准的户籍业务行政性收费标准。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和《条例实施细则》。
本服务事项无需填写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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