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备案
发布日期:2018.01.03 来源:区计统局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备案
【办理机构】
区发改局
【办理地址】
区政府办公楼208室
【联系电话】
0458-8956822
【所需材料】
1、 项目简介(一式二份)
【办理程序】
1、 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2、对于项目建设瓶紧俏商品于报的备案项目要及时受理。对于属于备案范围的项目对呈报材料材料需要进行修改寒意原,要一次性告知企业;对于不属于备案的项目,要及时告知或在受理7个工作日内告知提交项目的建设单位。
3、 对于符合项目备案要求,材料齐全的,区发改委出具项目备案确认书。
【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黑政办发[2006]50号)
3、《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简化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伊发改发[2005]288号)
【备案范围】
按照《国备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黑政办发[2006]50号)和《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简化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伊发改发[2005]288号)三个文件的要求,属于招商引资项目对上争取及银行贷款等确需市级备案的项目均由区发改委进行备案。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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