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第六条;
(2)《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
(3)《关于建立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认定工作制度的通知》(黑社险发〔2004〕32号)第二条;
(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4]312号);
(5)《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社区服务平台开展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6号)。
【办理条件】
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城镇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应在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时间办理领取资格认证。
【办理材料】
指纹认证:省内需到社区办理指纹采集
异地认证:省外填写《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当面(上门)认证:红星本地无指纹或行动不便者请填写《黑龙江省离退休人员上门(当面)认证工作表》
【办理地址】
本地:东升社区大厅、前进社区大厅、团结社区大厅
异地:社保部门
【办理时间】
当日办结
【联系电话】
15714653458
【办理流程】
信息采集:
1、指纹信息采集。经过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离退休人员须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信息中心进行指纹信息采集和录入。
2、社会化管理信息采集。参保企业或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核定和居住地、迁移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录入,到居住地社区进行登记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纳入社区社会化服务管理。
生存认证
1、指纹认证:到东升社区、前进社区、团结社区大厅指纹认证机器摆放处认证(70周岁以上人员每年4-6月和10-12月统一认证两次;69周岁以下人员每年4-6月统一认证一次)。
2、填表照相认证,填写《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居住地社保局盖章,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回红星社保局 。
3、当面(上门)认证:请本人(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到社区登记信息,由社区负责认证人员协助认证。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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