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5足球网站关于成立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机构的通知
区政府相关局、委、办,区属相关单位,市属相关单位:
为落实“双公示”工作责任主体,协调推进全区“双公示”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机构
总负责人:董春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总负责人:宋际春 区工商局局长
汝明兴 区政府办主任
王非非 区编委办主任
王显军 区工信局局长
王立岩 区食药监局局长
王宗胜 区工商分局监管科科长
尹向伟 区森防办主任、森防大队队长
朱洪昌 区教育局局长
纪兆勇 区卫计局局长
朱大伟 区国土局局长
刘月秋 区财政局局长
吴 祺 区农业局局长
邹广生 区资源局局长
张洪涛 区公安分局政委
吴永刚 区人社局局长
赵洪涛 区审计局局长
赵振国 区安监局局长
单宝冬 局营林生产机械科科长
郑一平 区民政局局长
林博成 区住建局局长
娄德春 区交通局局长
郭亚夫 区环保局局长
唐先印 区质监局局长
候 俊 区发改局局长
韩相波 区司法局局长
路景龙 区文广体局局长
请上述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确本单位牵头科(股)室和联络员。牵头科(股)室应由法制科(股)或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限的科(股)室担任;联络员由牵头科(股)室安排具体业务人员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双公示”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组织专业力量,给予资金、人员的保障,确保此项工作按照要求扎实推进。区政府将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为重要检查指标和依据,采取实地核查、网络监测、定期抽查以及各部门报送书面材料等方式,对开展“双公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评估结果通报全区。
特此通知。
附件:《bet365足球网站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
bet365足球网站
2017年4月20日
bet365足球网站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
附件:
bet365足球网站关于
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号)精神,切实加大政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和政府公信力,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6﹞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构建全方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为抓手,通过公开政府信息,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提高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向社会全面公开“双公示”信息。二是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双公示”目录,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三是坚持统一归集、分级公示的原则。充分利用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各单位、各部门“双公示”信息的统一归集。利用“信用黑龙江”网和“信用伊春”网实现“双公示”,涉及企业的,还应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双公示”目录。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本单位、本部门的“双公示”目录。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区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推行“双公示”制度。
(二)明确“双公示”内容和标准。各单位、各部门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许可内容、企业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机关、许可起止日期。公示的行政处罚事项应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处罚类别、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机关、处罚生效时间、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内容,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各单位、各部门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互平台,信息报送的数据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的通知》(发改电﹝2015﹞806号)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暂行)》执行。
(三)统一“双公示”窗口。“信用黑龙江”网和“信用伊春”网分别是省、市开展“双公示”工作的统一窗口,各单位、各部门的“双公示”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同步推送至“信用黑龙江”网及“信用伊春”网。“信用黑龙江”网负责与“信用中国”网同步“双公示”信息,涉及企业的“双公示”信息,由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规范“双公示”程序。各单位、各部门统一登陆“信用黑龙江”网(网址:www.hljcredit.gov.cn),通过信用核查栏目经用户认证后进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上传“双公示”信息至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职责分工
落实“双公示”工作责任主体。区政府明确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董春江担任总负责人,工商分局为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为协助部门,综合协调、全面推进全区“双公示”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应安排具体分管负责人,明确牵头科(股)室和联络员,统筹本单位、本部门“双公示”工作。
联络员一般由本单位、部门的牵头科(股)室负责人担任,须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限资质。
四、实施步骤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梳理并编制“双公示”目录,于4月30日前将“双公示”目录报送至区社会信用办公室。地点:工商分局二楼,联系人:王宗胜,联系电话:3821987。
(二) 2014年10月1日以后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未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的规定进行公示的,应通过“双公示”窗口,按照“双公示”程序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公示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研究制定“双公示”工作实施办法,指导、规范各类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和公示。建立权责清晰的主体责任架构和灵活高效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双公示”工作长期、规范、有序实施。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落实“双公示”工作的现实需要,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纵向归集和横向传送汇总的共享机制,实现与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黑龙江”网、“信用伊春”网的互联互通,确保各类信用信息数据准确、高效、便捷地实现交换共享与公开公示。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业力量,给予人员保障,确保工作按要求扎实推进。工商局要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列为重要检查指标和依据,采取实地核查、网络监测、定期抽查以及各部门报送书面材料等方式,对开展“双公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区政府并通报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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